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《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(试行)》的通知
南安监字〔2017〕50号
各县(区)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:
现将《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(试行)》
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7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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