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3月18日起开始办理桂锦苑车位、商铺、住宅房屋产权证事宜,请各业主按通知要求前来办理。 一、办理时间安排表 办理批次 办理房号 办理时间段 1 车位、商铺 3月18日~3月22日 2 一、二单元 3月25日~3月29日 3 三、四单元 4月1日~4月7日 4 五、六单元 4月8日~4月12日 注:1、周一至周五办理时间为: 上午8:30~11:30 下午15:00~17:00 2、以上办理时段仅指正常工作日,周末双休日及法定休假节日均不办理,逢法定休假节日按国家规定调整办理时间。 3、为避免人多造成扎堆情况,请业主尽量按安排的时段前来办理,如有业主确实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办理时间(推迟或提前),请提前与工作人员预约办理时间做好登记(联系电话见第五条),以便合理安排。如有需要调整办理时间的,提前或推迟时间不得超过七天,且最迟不能超过2013年4月12日。 4、办理车位、商铺的业主可以同时办理住宅的房屋产权证。 二、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需携带的资料 1、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: 买受人及共有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(居民身份证、军官证、警官证、士兵证等);买受人或共有人为未成年人的,需提交能证明其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材料(如出生证、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等)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,确认其监护关系后,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。办理时,买受人及共有人必须由本人或监护人(买受人或共有人为未成年人时)亲自到场。 2、契税完税证第三联原件; 3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(业主联)复印件1份; 4、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(俗称按揭)的车位、商铺、住宅,还须提供抵押权人(贷款银行)同意办理房产证的书面证明原件。(注:桂能公司统一为在交通银行办理按揭的业主办理该证明,个别在其他银行办理按揭的业主需自行办理该证明。) 5、购房合同原件。 注:因现场无复印设备,为提高工作效率,以上复印件资料请业主自行复印后带来。 三、房产局收费标准 1、登记费:住宅80元/套、非住宅550元/件 2、印花税:5元/本(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5元印花税) 3、非住房转让手续费:2.5元/平方米(按建筑面积计算) 4、工本费:10元(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) 以上费用由桂能公司预先代收,如房产局收费有变,则多退少补。 四、办理流程 1、到桂能公司(建政路10号)8楼804办公室交款(联系人:陆筱璐); 2、到5楼505办公室提交第二条要求的资料,填写相关表格; 3、等桂能公司通知领取房屋产权证、购房发票(凭前期桂能公司出具的收款单据原件换取)。 五、请业主认真阅读本通知,如有疑问请咨询桂能公司505桂锦苑住宅楼项目部办公室(联系人:赵春艳;咨询电话:0771-5699704)。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6日 附件:南宁市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及填写样表 委托书 (注:以上附件在办理房产证时需填写,业主可先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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